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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内江出台意见,事关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1-04-19

中共内江市委  内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

体系的实施意见

(2021年4月12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川委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坚持统一指挥、联防联控、科技引领、精准施策,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升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新内江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形成系统完备、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应对重大疫情能力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

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

(一)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推动市疾控中心建设川南—渝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建设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疗机构风险研判、科研、防治等协同工作机制。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立公共卫生科室,按规定配备公共卫生人员。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将履责情况与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挂钩,探索建立疾控机构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医防融合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社区护理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加强市、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创建1—2所“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按规定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实施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核心,县级疾控中心为支撑,联动协同的重大传染病病原体实验室检测网络,市疾控中心至少配置10个P2实验室(含P2+),县(市、区)疾控中心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至少1个P2+)。促进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机制创新,提升对重大、新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的发现、诊断、检测、隔离治疗能力。改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发热哨点设施设备,提升预检分诊、核酸采样、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建设市、县两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分级分类开展监督执法培训,培养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积极争取资金补充完善监督执法装备,提升卫生行政执法专业水平。

(三)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定期调度、信息通报、会商研判、措施联动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含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机制和防控预案,健全动态排查、无缝监测的重大疫情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市内区域间卫生应急协同联动,实现全市卫生应急资源交互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强化与川南、渝西地区的信息共享和防控措施协同。

(四)巩固群防群控机制。坚持“村子为战、社区为战,划片包干、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推动居(村)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物资和技术保障。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健康内江建设,推动政府主导与部门配合、专业防控与群众参与有机结合。持续巩固社会卫生员制度、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聘任制度及卫生专干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重大疫情个人健康申报制度,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三.

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

(五)完善医疗救治网络。明确市一医院、市二医院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每个县(市、区)至少明确一家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形成覆盖全市的医疗救治网络。制定方舱医院建设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立即实施。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疫情防治。

(六)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市一医院、市二医院扩建传染病区,各级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独立的传染病院区,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急诊、感染、呼吸、危重症等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完善设施设备配备,规范发热门诊建设,配备专用CT,增加传染病专用病房及重症监护病房,增添救护车,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继续巩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成效,强化医疗废物在线监管。

(七)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以县域为单位,建成覆盖全市的区域卫生应急和120调度指挥平台,升级改造市120指挥中心调度指挥系统。完善院前急救网络,选取具备条件的城市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急救站(点),配备急救车和急救人员,缩短急救半径。加强设施设备配置,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和120网络医院应配备负压救护车和负压担架等。

(八)健全医疗救治机制。建立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诊疗系统,按照“四个集中”原则要求,提供支持视频、图片、语音、文字功能的在线多学科诊疗服务。依托“健康内江”APP,建设内江市传染病分级诊疗咨询平台,实现线上咨询和预约挂号。落实陪护和探视、感控督查员、三级分诊等制度,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健全中西医结合救治重大传染病患者的体制机制,依据中医药辩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依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建设“7×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

四.

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处置体系

(九)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建设集应急指挥调度、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功能为一体的川南—渝西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全面提升应急指挥效能。按规定健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管理人员。

(十)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苗子事件”报告机制,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哨点诊室等监测哨点布局进行规范,加强对新发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的症状监测报告。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打造多源数据、多点触发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有效整合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多部门掌握的大数据,集成建立“公共卫生大数据”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行为、物流等危险因素监测、预警和追踪,建立重大疫情防控重点人员行动轨迹追溯机制。组建涵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等多部门的研判团队,定期对疾病流行趋势进行风险分析研判。完善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等预案,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十一)健全响应处置机制。修订《内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江市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完善处置环节工作流程。健全分级负责的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措施。巩固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四方合作”和疫情处置“五同步”机制,分级分类组建应急处置队伍。配齐应急处置队伍队员装备和设施设备。建立应急队员固化、流动、培训和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升快速处置能力。

五.

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十二)优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以全市统一领导、上下分级管理、属地自主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为架构,医疗卫生机构、储备企业、政府储备库实物储备和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与国家、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相衔接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目录、规模及各类储备方式的比例,完善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出台应急救援物资集中管理、统一调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捐赠接收保障机制,规范接收程序、物资核验、临时保管和配发等。

(十三)完善应急物资生产供应机制。优化医疗应急防控物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培育壮大医疗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对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协调和支持,针对重大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制定原材料统一供应、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等制度,加强疫苗、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完善紧缺应急防控物资紧急采购、物资进关、质量标准认定、快速配送等政策,保障进口紧缺应急物资快速通关。构建应急物流指挥平台,统筹物流基地、物流企业和医药企业配送系统的运输资源,打造高效便捷的物流运输体系。统筹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满足防控一线需要。

(十四)促进医药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医用防护服、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建设,积极培育快速检测产品、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等研发生产企业,做好相关政策解答、标准制定和技术指导服务。鼓励以园区为载体,承接发达地区和境外医药产业转移,吸引创新型、引领型、互补型研发平台、生产企业和大型批发企业落户内江。支持搭建医药创新研发平台,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联合建立创新研发联盟。突出重点,整合资源, 引导产业升级,推进院企合作,推动中医药产业“一乡、一基地、一中心”建设。

六.

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人才队伍体系

(十五)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大力推进卫生类高职院校及中职院校公共卫生相关专业建设,实施医学类专科院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探索订单式定向培养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模式。打造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基地,全面开展重大疫情防治人员专业培训。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建设满足疫情需要的中医药应急人才队伍。加大公共卫生人才赴国外进修交流学习力度。

(十六)完善人才管理政策。在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内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严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准入,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80%。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加大基层公共卫生人才招聘力度。加大“甜城英才”公开选聘力度,引进一批高端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结合千名人才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进医院“五进”活动,开展高层次公共卫生专家对口支援基层行动。

(十七)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完善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医疗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聘机制。对重大疫情防治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全额保障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加强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工作保障,按规定落实派驻检查员工作补助。健全奖励激励制度,对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科研攻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在开展“内江市有突出贡献人才”“内江市拔尖人才”“内江市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活动时给予倾斜。推行“甜城英才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人才提供政务、创业、就业、教育、医疗、安居、金融、出行等系列优惠政策。

(十八)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围绕专业化要求对干部的需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大力选拔熟悉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具有扎实的卫生专业知识、善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复杂局面的领导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正确用人导向,把公共卫生一线和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完善干部考核培训机制,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化能力训练,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

七.

改革完善应对重大疫情综合保障体系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重大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公共卫生职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职责,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推动公共卫生工作落实。

(二十)加强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执法+专家”“执法+质控”“执法+媒体”“执法+信息化”、“执法+信用”等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失信惩戒,依法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扰乱医疗秩序、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以疫情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加强投入保障。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市县支出责任,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重大疫情防治体系建设和防治工作需要。

(二十二)加强科研转化。支持建设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快速精准诊断、临床救治技术等成果在内江转化运用。

(二十三)加强医疗保障。健全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重大疫情应急机制启动等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统一部署,医疗机构实行先救治、后收费,医保部门可采取提前预拨部分医保基金的方式,支持医疗机构诊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完善医保基金拨付方式,大幅度压缩审核与拨付时间,保障医疗机构有序运转。

(二十四)加强信息化保障。加快推进卫生应急、远程医疗、资源调配、疾病监测等信息系统整体建设、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整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疾病预防等信息资源,依托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公卫信息化综合平台,打造重大疫情防治大数据平台。推动5G技术、人工智能在应急救治、指挥调度、远程会诊、远程检查、互联网医疗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及智能分析系统功能,健全基于互联网疫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预警机制,推进智慧医学影像平台建设。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重大疫情信息发布制度,指导新闻单位以权威部门发布信息为准进行报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舆情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谣言,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机制,加强预防疾病、早期发现、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方面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引导。发挥好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创新基层社会宣传内容、载体和形式,引导群众增强防控意识。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聚焦“大处方、泛耗材”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32)2210034,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832)2210025,举报邮箱njswjwyzk@163.com。